方志敏—《清貧》
“我從事革命斗爭,已經(jīng)十余年了。在這長期的奮斗中,我一向是過著樸素的生活,從沒有奢侈過。經(jīng)手的款項,總在數(shù)百萬元;但為革命而籌集的金錢,是一點一滴的用之于革命事業(yè)。這在國民黨的偉人們看來,頗似奇跡,或認為夸張;而矜持不茍,舍已為公,卻是每個共產(chǎn)黨員具備的美德?!边@段話來自于方志敏同志在獄中寫下的文章《清貧》。在他被捕的那天,兩個國民黨兵士猜到了方志敏是共產(chǎn)黨的大官,于是,滿肚子熱望在他身上搜出一千或八百大洋,發(fā)個意外之財,結(jié)果卻以失望告終,這對于國民黨的高官而言,或難以置信。然而,當官就不要發(fā)財,發(fā)財就不要當官,是每一個共產(chǎn)黨員都明白的道理。方志敏一身正氣,兩袖清風,始終保持共產(chǎn)黨人的政治本色和價值追求。他雖為黨的重要領(lǐng)導干部,但與普通工作人員一樣,過著極為清貧的生活,當他被捕遭搜查時,國民黨軍萬萬沒有想到,像他這樣重要的領(lǐng)導人,身上除了一支鋼筆和一塊舊表外,竟然什么值錢的東西也沒有,他唯一的財產(chǎn),就是放在深山塢里的幾套舊的汗褂褲和幾雙縫上底的線襪。國民黨政府把方志敏視為心腹大患,把他的家燒劫十余次,以致生活捉襟見肘,當方志敏的嬸嬸向他討鹽錢時,他回答說,我管的花邊不少,幾十萬,不過都是革命的花邊,一個銅板也動不得,要是我拿革命的花邊來給嬸嬸們買鹽,這窮人的主席我還當?shù)??后來,方志敏的妻子繆敏不幸被捕,其兄繆震東向方志敏要四百大洋的保釋費,方志敏聽后搖頭拒絕,他說,哪能拿出這么多錢,去送給那批貪官污吏,蘇維埃政府的錢來之不易,要盡量節(jié)約,四百大洋留下來可以做許多事,還是另想他法吧。
清貧是方志敏一生最鮮明的品格風范,是他一生大義擔當?shù)纳鷦訉懻眨侵袊伯a(chǎn)黨的傳家法寶,是中國共產(chǎn)黨人永志不忘的紅色血脈。習近平同志曾深情的說:“我多次讀方志敏烈士在獄中寫下的《清貧》,那里面表達了老一輩共產(chǎn)黨人的愛和憎,回答了什么是真正的窮和富,什么是人生最大的快樂,什么是革命者的偉大信仰,人到底怎樣活著才有價值。每次讀都受到啟示,受到教育,受到鼓舞?!?/p>
清廉是福,貪欲是禍。習近平總書記就曾多次告誡黨員干部,魚和熊掌不可兼得,當官發(fā)財兩條道,當官就不要發(fā)財,發(fā)財就不要當官。如何堅守初心、牢記使命,對于黨員干部而言,只有強化自我修煉、自我約束、自我塑造,立身不忘做人之本,為政不移公仆之心,用權(quán)不謀一己私利,才能把腰桿挺直,無愧于黨,無愧于人民,無愧于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