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禁止施工(工廠)現(xiàn)場鋼構件堆碼超過3層或高度超過2米;鋼構件分層堆放中間沒有加墊木方,材料堆放場地沒有找平夯實的做法;構件擺放沒有采取防傾倒措施。
2、禁止下班后汽車吊不停車,吊臂沒有復位;吊裝作業(yè)吊車支腿路基松軟沒有使用鋼質路基板(不得小于1米*1米)增大受力面積的做法。
3、禁止大型工件吊裝吊耳制作、安裝、焊接沒有技術交底,吊裝前沒有對吊耳進行無損檢測和驗收的做法。
4、禁止承重支架制作、安裝無專項方案,沒有技術交底,沒有驗收掛牌就使用。
5、禁止高度超過7米(樓層2層以上,含兩層)用垂直爬梯做安全通道;廠房等特殊結構用垂直爬梯做安全通道的,必須加設置防護圈、防墜器等安全措施。
6、禁止高處作業(yè)隨身攜帶工具、零件、小型電動工具沒有防墜措施;高處作業(yè)設備沒有使用設備集中平臺的做法。
7、禁止鋼結構施工高處作業(yè)安全繩設置沒有覆蓋區(qū)域;使用單掛點安全帶的做法。
8、禁止鋼結構施工存在立體交叉作業(yè)沒有做隔離防護措施施工的做法。
9、禁止高空焊接、氣割作業(yè)時未做防火星掉落措施,未配備滅火器材,未安排監(jiān)督人員的做法。
10、禁止彩板瓦安裝沒有安全方案,彩板集中堆放在屋面;放置屋面彩板瓦未做防風、防滑、防墜措施;彩板瓦安裝不設安全繩。
安全部供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