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恩來的“十條家規(guī)”
周恩來曾為親屬制定了詳盡細致的“十條家規(guī)”: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,只能在出差順路時來看看;來者律住國務(wù)院招待所;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,有工作的自己買飯票,沒工作的總理代付伙食費;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,不得用招待券;不許請客送禮;不許動用公家的汽車;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,不要別人代辦;生活要艱苦樸素;在任何場合下,都不要說出與總理的關(guān)系,不要炫耀自己;不謀私利,不搞特殊化。
周爾輝是周恩來的侄兒,他的父親是烈士。1952年,周爾輝被伯父接到北京撫養(yǎng),大學畢業(yè)后留在北京鋼鐵學院任教。1961年,周爾輝與淮安一位普通的小學教師結(jié)婚,周恩來和鄧穎超在中南海西花廳為他們舉辦了簡樸而熱鬧的婚禮。為解決婚后兩地分居問題,鋼鐵學院幫助周爾輝的愛人辦理了由淮安到北京的調(diào)動手續(xù)。周恩來得知后,批評他們說:“這幾年國家遭受自然災(zāi)害,北京市大量壓縮人口。你們作為總理親屬,要帶頭執(zhí)行,不能搞特殊化。照顧夫妻關(guān)系,為什么只能調(diào)到北京?而不能調(diào)到外地去?”于是,周爾輝和愛人聽從伯父的建議,放棄已辦好的手續(xù),一起回到淮安工作。
周秉建是周恩來的侄女,1968年響應(yīng)黨和國家的號召去內(nèi)蒙古插隊。那一年,她剛滿15歲。臨行前,周恩來親切地囑附她扎根大草原,虛心向牧民學習,搞好民族團結(jié)。兩年后,周秉建在當?shù)貞?yīng)征入伍。當她在北京軍區(qū)參加完新兵集訓,一身戎裝走進西花廳時,周恩來對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:“你能不能脫下軍裝,重新回到內(nèi)蒙古草原?你不是說內(nèi)蒙古草原天地廣闊嗎?”周秉建急忙解釋自己參軍不是走了后門,而是通過了體檢、政審的正常手續(xù)。周恩來搖搖頭,嚴肅地說:“你參軍雖然符合手續(xù),但內(nèi)蒙古那么多人,專挑上你,還不是看在我們的面子上?我們不能搞這個特殊,一點也不能搞?!被氐讲筷牭漠斕?,周秉建流著淚向部隊領(lǐng)導寫了離隊申請,在伯父的督促下,重新回到了大草原,住進了牧民的蒙古包。
通過周恩來總理在處理大家、小家各種關(guān)系問題上,堅持不搞特殊,不謀私利,處事為公,從而形成了廉潔清正的優(yōu)良家風。我們黨員干部,更應(yīng)該學習周恩來這種大公無私、處事公道的作風,帶頭樹立良好家風。